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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「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
」第8條條文,業經內政部於103年10月28日以台內移字第
10306063582號令修正發布,如需修正發布條文,請至行
政院公報資訊網(網址http://gazette.nat.gov.tw)下
載,請 查照轉知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內政部103年10月28日台內移字第10306063585號函辦
理。
二、本次修正重點為增列本辦法第8條第3項略以,申請進入大
陸地區之現職人員,不得從事入學進修、選修學分、專題
研究等各種形態之進修活動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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